协助省长分管负责公安、国家安全、司法、信访等方面工作。
刘金波,男,汉族,1963年8月出生,河北盐山人,中共党员,1985年7月参加工作,研究生学历。现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党组成员,省公安厅厅长、党委书记、督察长(兼),省委政法委副书记(兼)。
1981.09--1985.0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习
1985.07--1988.04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、研究室干部
1988.04--1996.08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组长、助理审判员(其间:1991.09-1994.07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,获法学硕士学位;1995.09-1996.04香港城市大学研修法律)
1996.08--1997.12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助理
1997.12--2001.11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、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
2001.11--2002.05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(主持工作)
2002.05--2004.07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
2004.07--2006.01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研究室主任(其间:2005.03-2005.07天津市委党校培训一班学习)
2006.01--2009.02 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院长
2009.02--2010.09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
2010.09--2014.07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(正局长职)
2014.07--2014.08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(正局长级),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
2014.08--2018.01 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(正局长级)(其间:2015.09-2015.11中央党校第65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班学习)
2018.01--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党组成员,省公安厅厅长、党委书记、督察长(兼),省委政法委副书记(兼)
2018.01-- 当选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